• 标准游戏规则( X 游戏)
• 参加人数及警匪配置
参加人数限定在 8~16 人范围内。
其中玩家数在 8~10 人为 2 警 2 匪, 11~14 人为 3 警 3 匪, 15~16 人为 4 警 4 匪配置。
• 基本原则
• 警察:找出杀手并带领平民公决出杀手。
• 杀手:找出警察并在天黑时杀掉。
• 平民:帮助警察公决出杀手。任何时候平民都不得故意帮助杀手。
• 游戏流程(以 12 人游戏为例)
• 裁判将洗好的 12 张牌(其中有各 3 个警察牌和杀手牌及 6 个平民牌)交大家抽取。自己看自己的牌,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你抽到的是什么牌。
• 裁判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听从裁判的口令。
• 裁判说:天黑了,请大家闭眼。
• 等大家都戴好面罩并由裁判确认面罩定位指示灯(蓝灯)亮后,裁判说:杀手请睁眼。
• 抽到杀手牌的 2 个杀手轻轻将面罩拿开,互相辨认自己的同伴。
• 确认完同伴后由任意一位杀手或众杀手统一意见后示意裁判视为同意其他人的意见)。注意不要发出声音让别人察觉。
• 裁判在确定被杀的人是谁之后会在显示屏上确认被杀者,然后说:杀手请闭眼。
• (稍后)裁判说:警察请睁眼。
• 抽到警察牌的 3 个警察以相同的方式睁开眼,相互确认自己的同伴。
• 确认完同伴后,由某一个警察或警察们统一意见后指定一个其认为是杀手的人,并由裁判给出相应的手势来告知警察被指认人的准确身份。
• (指认完成后)裁判说:天亮了,请大家闭眼。
• (稍后)裁判说:天亮了,请大家睁眼。
• 待大家都睁眼后,裁判宣布这一轮谁被杀,同时,裁判指示被杀者留遗言。
• 被杀者可以指认自己认为是杀手的人,并陈述理由。遗言毕,被杀者退出本局游戏,不得继续参与游戏进程。但如果其仍留在包房内,则在其他活人闭眼时亦必须闭眼以防止影响活人正常继续游戏。(将面罩内部三级开关设定在“出局“位置,在其他人闭眼时与他人一样正常戴上面罩,这时候,面罩的红色定位指示灯将发亮)。
• 裁判主持由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人开始逐一陈述自己的观点,发言毕说“过”以表明发言结束。每个人没轮只有一次发言的机会,且除自己发言时间以外不得发表任何意见。
• 发言完毕,由裁判主持投票。从本轮被杀者右手边第一个人开始进行投票,裁判叫到谁,想投票给他的人可以投票。每个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也可弃权不投。
• 投票完毕后,得票最多的者视为被公决出局,留遗言后退出本局游戏,此时,本局游戏第一轮结束。
• 按上述顺序进入第二轮游戏,同样由裁判宣布天黑闭眼,然后重复以上过程。
• 留遗言人数与警匪人数相同。即如果是 3 警 3 匪配置,则前面 3 个死人(包括被杀者和被公决者)可留遗言。其后死的人没有遗言。
• 直到某一种身份者全部出局,本局游戏结束。此时依照游戏胜负判定方法由裁判判定本局结果。
• 游戏胜负判定方法
• 杀手一方全部死去,则警察一方获胜。
• 警察一方全部死去,则杀手一方获胜。
• 平民全部死去为平局。
• 平民的胜负与警察相同。即,警察赢则平民为赢;警察输则平民为输。
• 在投票过程中,如出现得最多票数者达到一人以上,则由平票者进行再一次的发言,发言过后再次对平票人进行平票,得票最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则本局将被系统硬性判定为平局。
注意事项
• 游戏过程中,裁判享有绝对权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语言、表情、动作等)对裁判提出质疑。
• 游戏本着娱乐的目的,请避免带有个人情绪的行为及进行人身攻击。
• 请勿使用以人格、名誉、性别等手段赌咒发誓的非正当方法取得他人信任。
• 游戏过程中发言须在轮到自己发言时发言,别人发言时即使被提问也无权回答。如果擅自发言者在裁判给出警告后屡犯同样错误而引起其他玩家的强烈不满,裁判有权按规定对其进行扣分处罚。
• 除特殊情况外,游戏以警察或杀手一方全部出局为结束标准。玩家(平民除外)有权选择投降,但己方尚有同伴活着的时候严禁投降。
• 游戏中严禁亮牌。裁判未宣布游戏结束前,任何人无权提前结束游戏。
• 杀人或验人或自杀时要少数服从多数,裁判也将遵循这一准则确定结果。
• 不允许连续两局第一轮杀同一个人。
• 游戏时玩家之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
• 发言应尽量言简意赅。玩家须认真倾听他人的发言,过后请勿询问。
• 投票时应事先做好决定,不得跟票或补票。跟票或补票将被记为无效果。
• 已经出局的玩家可以离席,也可以继续留在包房内,但在其他人闭眼时需要同样闭眼,并且不得做出任何影响正常游戏的举动。如离席者在一下游戏开始之前未归,裁判有权判其自动退出下一局游戏。
• 游戏中误睁眼的玩家需主动申请出局。如本人未要求,则裁判有权判其出局。
• 请务必做任何作弊动作。任何时候裁判都有权令违反规则的玩家出局。 |